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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嫂遭大学生持刀抢劫,检察官作不起诉: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

LBS 2022-10-0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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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:福建检察
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
罪嫌疑人吴某是福建一名在校的大一学生,平时都有从“花呗”借钱消费的习惯。今年的三、四月份,因为疫情原因,学校迟迟没有开学,父母没有像往常一样给吴某生活费,导致他的“花呗”账单一直没能偿还。一边是已经到期的“花呗”账单,一边是囊中空空,吴某很是无奈。

吴某萌生“抢点钱把花呗还了”的想法,4月7日晚,他携带一把拆快递的小刀出门寻找作案目标。

20时许,当他走到马尾某小区8号楼时,一名独自等电梯的女子进入他的视线,其跟随该女子进入电梯,在女子按了17层后也随之按下30层。

在电梯里,吴某拔出小刀,让被害人跟其到30层,当电梯升至17层的时候,被害妇女挣脱跑出电梯,他也随即跟出并拽住被害人的手臂,双方在走廊僵持。


被害人一直安抚吴某要冷静,并亮明自己的警嫂身份。吴某听后就松开被害人的手臂,转身从楼梯离开。

虽然吴某自动放弃犯罪,并未对被害警嫂造成身体上的伤害,但他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,携带凶器实施抢劫的行为,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,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选择挽救,检察官开展案后系列社会调查


事后的吴某,如孩子般慌乱,这让承办检察官兰燕陷入深思。
吴某系家中独子,还是一名不满20岁的青少年,承载着父母的殷殷期盼,更是整个家庭的希望。
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,抢劫是重罪,理应对他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但如果依法提起公诉,不仅会毁掉一个家庭的希望,也很有可能让吴某已经偏离的航船折桅抛锚。
如果不提起公诉,被害人的权益如何保障?会不会是姑息养奸、怙恶不悛?
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黄兆茀检察长给干警上党课时讲过一席话:“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,善良的司法行为就是‘人民至上’理念在检察工作中的落实和实践”,兰燕检察官很认同这种“善良司法”的理念。

随后,检察官带队征求了被害警嫂的意见,善良的警嫂明确表示原谅吴某,不希望因此事影响他的学业。
同时,兰燕检察官先后深入吴某的学校、生活的社区和家庭,了解到吴某平时与人相处和睦,在校系副班长,一贯表现良好,遵规守矩,乐于助人,是一名优秀的大学生。
一名平时表现优秀的大学生,因一时糊涂起贪念而持刀抢劫,犯罪过程中又因不忍对被害人施加人身伤害选择中止犯罪,说明他并不是十恶不赦、不值得的挽救。对此,马尾区检察院深入贯彻“善良司法”的检察工作新理念,决心帮助吴某走上正途。

公开听证,拨正吴某的人生航向


2020年7月13日,综合全案情况以及吴某的实际情况,马尾区检察院对此案是否提起公诉召开了公开听证会。与会的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,吴某是初犯、偶犯,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,没有造成被害人的人身伤害,对其作不起诉既可以帮助其回归学校继续学习知识,同时也挽救了一个家庭,重构了一个家庭的希望。

会后,马尾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,并和吴某所在的学校进行了沟通,将本应该“开除学籍”的处分改为“留校察看”,用司法的善良和温情及时拨正吴某偏离的人生航向。同时,马尾区检察院也同学校建立了跟踪帮扶制度,密切关注吴某后期的表现。


“法律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”。法律赋予检察机关“不起诉权”,正是考虑到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像吴某这样的无知懵懂少年,因为一时的贪念掉入犯罪的深渊。若检察官缺乏“善良的心”,就会让本就十分严肃的法律变得更加冰冷。

马尾区检察院推行的“善良司法”理念,正是在坚守公正的前提下,通过司法办案,用公正、善良的司法行为唤醒嫌疑人心中的“善念”和内心的良知,最大限度地减少刑事犯罪发案率,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对立面,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矛盾。

转自:福建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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